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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侦探公司:一方有婚外遇另一方在离婚时并获赔偿

发布日期:2021-01-24 浏览次数:33

在婚姻拉锯战中,只要听说一方有婚外情,另一方就像捡着宝一样,不惜花重金聘私人侦探去拍捉奸照。其目的就是促成离婚事实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多得份额或者获得赔偿。“四哥有法”想要告诉这些朋友的是:对方有婚外情,并不是自己获得赔偿的法定情形!


在这鞍山侦探公司提醒一方有婚外情,另一方能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以下法条:


《婚姻》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(一)重婚的; 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
作者想要告诉大家的是,这条法律并没有“婚外情”三个字,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不能理解为婚外情。


1、重婚:


婚姻法中的重婚与刑法中的重婚概念是一致的。构成重婚的大概有以下类型:


(1)与配偶登记结婚,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。(2)与原配偶登记结婚,与他人没有登记,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的、持续的居住生活,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。(3)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,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。(4)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,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。(5)没有配偶,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。


2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:


朋友们不要认为一夜情或者开个宾馆住几天,也属于婚姻上的“同居”,这是不对的。共同居住多少天才算呢?法律对此也没有规定。


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四十六条规定的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”的情形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


法律很难去界定这个时间。如果与几十年的合法婚姻相比,同居持续一年也算长;如果与通奸行为、姘居行为相比较,同居一个月也不知道短。如何判定“持续、稳定”时间,就需要法官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、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等方面来衡量。


曾经有个案例,王女士向张某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主要证据是公安机关查处张某时,张某自认与婚外某异性在被查处共同居住了一个多月。对于这一证据,一、二审法院对是否是否构成“同居”,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,这是不同法官有着不同的理解所致。


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,婚外情行为不是“重婚”、也不能简单的理解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”,所以婚外情不是另一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法定情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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